一份新研究報告揭示對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和可持續發展的定義的誤解,是窒礙商業機構和投資者決策的主要原因。該研究報告旨在發掘商業機構和投資者在實踐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需求,以及法律行業如何支持他們。
本研究是一項跨領域合作,由自1979年于香港設立辦事處的羅夏信律師事務所,和取得國際共益企業(B Corporation®)認證及屢獲"對世界最好"殊榮的可持續發展顧問公司 PIE Strategy共同發表。
研究發現全數受訪者都同意低碳轉型勢在必行,但對于如何達到轉型,應該以甚么速度、投資多少,以及要如何投資才能帶來盈利等方面都不清晰。引致困惑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現時普遍對于ESG和可持續發展定義存在誤解,不但影響企業的投資決定,也阻慢了轉型的步伐。
在傳統投資者和那些對將影響力納入其投資有明確興趣的投資者之間,這種鴻溝更為明顯。可持續發展可以被視為需要明確授權的投資目的;相反,管理風險和機遇已隱含在一般投資工作,當中應包括ESG在內,這種隱含性可能使資產管理者不確定是否應該將ESG納入管理投資組合中。
上市公司的ESG披露往往內容不足而且質素參差,投資者在難以準確評估風險和增長潛力下,可能會在投資決策上卻步。而政府規例對此也無甚幫助,情況在香港尤其明顯,既欠缺清晰一致的氣候轉型藍圖,亦沒有就不合規情況執行阻嚇措施。
報告的受訪者也同意法律顧問可以發揮更重要的作用,除了幫助企業為現有規例做好準備,更可以提供前瞻性的見解,包括預示在未來規管更趨嚴厲的環境下,建議企業如何應對相關影響。
現時,對減排目標作出承諾只被視為善意的姿態,缺乏問責性。法律專業可掌握相關的獨特機會,幫助企業建立公平而具約束力的關系,把僅出于善意的努力轉化為實質而具問責性的行動。(美通社頭條)